一、宗族的分佈區位 烈嶼是以血緣為基礎的集村村落為主,其所形成的宗族組織具有強烈凝聚力之特性,尤其在歲時祭祖、吃祖的活動上最為明顯。這種對於宗族的認同上,尚跨越了地緣關係,和同一宗族的分支村落維繫著祭祖及吃祖關係(如青岐、黃厝、林邊、埔頭);另一方面也以興建宗祠來聯繫各宗族,因而對於宗祠之興建甚為重視。多姓村中的同姓者亦大都具有血緣上關係,有的以宗族組織進行祭祖等活動,然少數姓氏者則到鄰近同姓村落從事上述活動。較特殊的如東坑六姓宗祠,則以多姓的組織背景,而形成多姓合建一宗祠共奉祖先的情形。
這種宗族組織發達的情況下,村落發展上自然深受影響。以下將探討村落中的各宗族是如何分佈?多姓村各姓氏之間的分佈關係如何?其是否有明顯領域界限存在?這與宗祠的關係又是如何呢?
(一)單姓村
由於全村皆屬同一宗族,在各房份發展分佈區位上,是以族群聚集型態為主,而在各房份分佈的領域間界限是模糊的,並無特別的區隔。在烈嶼單姓村落中,各房份分佈區位上,呈現以下幾種現象:有些村落中呈現較完整明顯房份分佈領域,如青岐、西宅、西路、上庫等村落,而與宗祠座落趨於村落中央區位有些關連;其次在一些村落其某一房份族群較龐大時,而有小族群出現,如后頭村即有三房所屬的「三房之二」、「三房之六」等之稱呼,但分佈上仍以聚集分佈且鄰近於房份區位。另有呈現同一房份中少數不在同一區者,這種現象在各村落都程度不一的出現,這緣於經過多代演變,或土地交換買賣等多項因素影響,出現不同程度的交雜或跳躍分佈的情形。
(二)多姓村
多姓村以多姓聚居為主,在探討時著重各姓氏之間分佈關係上。多姓村中同一姓氏者大都具有宗族上的關係,而在宗族發展分佈上,往往出現某一宗族分佈較廣,且有明顯的宗族分佈領域及宗祠的設置,如東坑呂姓、羅厝羅姓、下林林姓及西方的林姓(未建宗祠)等宗族即是;而其它較少數姓氏者,則呈現同姓聚集為主的零星散佈。在分佈上與其他姓氏之間並無特別的領域界限存在,各姓氏依其先佔原則擇較好的區位(風水上)定居來發展,並因其發展規模較大,而成為村中較其影響力的群體。依上所述,烈嶼村落中不論其興建宗祠與否,或為單姓、多姓村型態,皆因其宗族組織是相當發達,其村落的組成自然深受宗族觀念影響,而結合血緣及地緣關係形成的。這直接影響宗族的分佈區位,而以族群聚集型態為主,包括單姓村各房份及多姓村中不同姓氏的分佈上。從上述現象看來,同一宗族各房份分佈,並不具一定的模式或明顯之界線,一般只有模糊的領域存在。
至於村落各民宅的座向是否依其宗族的分佈區位而不同?民宅主要是基於村落環境特性所產生的風水條件而影響其座向,因而有某一房份民宅在趨於環境特性下,而產生異於其它房份的座向,但其出發點不在於因房份不同關係而產生不同的座向,如青岐村落西尾二房份分佈領域的座向上,即產生此種情形。
二、宗祠的功能與類型
(一)宗祠的意義、功能
宗祠又稱為家廟或祖厝,為各宗族奉祀其祖先牌位的建築物。在歲時祭祀、吃祖等活動上,都藉此凝聚鄉族於一堂,共同表達「慎終追遠」、「奉先孝思」的倫理觀念。除了供奉祖先牌位外,大多數的宗祠並祀文昌帝君及土地公,由於奉祀文昌帝君,使得宗祠成為日後開設村塾之所。所以,宗祠在村落中除了成為凝聚宗族的信仰中心外,更具有教化功能的角色。另一方面也象徵著宗族的興衰,其興建與否意義自然重大,也因而形成宗祠多的人文景觀特色。
(二)宗祠的類型
居民對於祖先崇敬的濃厚宗族觀念,不論是單姓或多姓村都強烈表達此種特性,且極盡其力而鳩建宗祠一所,以供奉祖先香火,但興建宗祠受財力影響下並不是件易事。在村落未蓋宗祠時,則暫以傳統合院民宅作為供奉之所,所以宗祠的內涵更廣義而言,應包含此種供奉祖先牌位的民宅在內,且一般是以開基祖之民宅,或擇適宜民宅作為暫奉祖先牌位之所。
宗祠在烈嶼依其組成的內涵上,在單姓、多姓村中可歸結以下四種類型。未建宗祠村落則以民宅式祖厝代替宗祠之功能。
1.單姓村:單姓村之宗祠以獨家式為主,依其所涵蓋範圍,可分為『一村單座式』及『多村單座式』兩種類型。一村單座式宗祠是由一村內族人共同合資興建,一般即以獨家式稱之;另一種多村單座式宗祠,由兩三個具有地緣及同姓分支關係的村落所共同興建的。若單姓村之間具有宗族上的關係時,各村中的宗祠在宗別上有大宗、小宗之分,以分別出各房份所屬或派下的村落。
2.多姓村:多姓村因具有多姓聚居且同一姓氏者大多具有血緣上關係的特性,而在姓氏分佈上,往往產生某一姓氏分佈較廣的型態,成為多姓村中較其勢力的群體。如東坑的呂姓、羅厝的羅姓即是。這些分佈區位較廣的宗族也如單姓村一樣其有宗族組織和宗祠的興建,其宗祠的形成可分為以下二種類型:
(1)單姓單座式宗祠:即由某一分佈較廣姓氏所興建的宗祠,如東坑呂氏家廟、羅厝的羅氏宗祠、下林的林氏宗祠等。
(2)多姓單坐式宗祠:東坑村落所屬的下東坑中由杜、孫、程、林、蔡、陳等六姓,結盟聯宗所興建的『六姓宗祠』,其將宗族情誼擴為里仁之美,意義自然非凡,為金門烈嶼地區所僅有的。高厝的劉林家廟,係因劉、林兩姓在本村早先即具有姻親上關係,因而有『劉林家廟』產生。
上述四種宗祠類型,以單姓村中「一村單座式」宗祠居多,而形成「一村一宗祠」的型態。東坑村則出現『單姓單座式』及『多姓單座式』兩種類型。這些宗祠類型的產生,反應居民對於興建宗祠的重視,這自然地深受尊祖敬宗濃厚宗族觀念的影響。再者,大金門宗祠類型上,又有以分世或分房各建其宗祠(小宗),如瓊林蔡氏一村之中,即以分世而建立大小宗祠七座,為最多宗祠之村落。另如安岐村,規模雖不大,但村中卻有許、蔡、周、吳、林等姓的宗祠各一所(李怡來,1983:40)。
三、宗祠的座落位置與座向
宗祠通常視為一族盛衰所繫,故其對於地理風水好壞之選擇,方位之趨吉避凶,都經地理師之勘查且甚為講究(李怡來,1983:40)。宗祠通常於村落發展到某種程度之後才有興建,以青岐洪氏家廟來說,青岐於宋時入浯開基約有七百多年的歷史,但有宗祠之設,頂多是一兩百年(陸炳文,1991:154)。以下將探討宗祠的座落、座向及與村落上的關係。
(一)座落的位置
一般宗祠的座落處與當時開基祖之祖厝大部份都有些關聯,在未興建宗祠前,是以此「祖厝」之民宅作為祭祀場所,這在各房份或更親等者在各別對於其親人祭祀上,即反應此種現象。所以其原由民宅經由建築形式的改變,更加重其功能角色,而成為村落信仰中心。宗祠在此種形成背景下,其座落自然反應了村落的擇址風水。以下將分別敘述:
1、單姓村
獨家式宗祠的座落較能反應上述現象。以雙口村林氏宗祠來說,其座落處即有「七星落地」風水上的說法。相傳林氏宗祠座落處,由座落村落後方的七座山,從遠處綿延而來其沿山勢而來的地氣,在此凝結成土石,成為絕佳風水之地,當初即擇此地興建宅屋,而成為日後的祖厝,後再改建為宗祠。另在東林與西宅村各有雄龍、雌龍蟠踞在此的傳說;龍骨就是現今龍蟠山,西宅林氏宗祠背負龍蟠山,世代屏障宗祠,雄龍則座鎮東林林氏家廟旁,雌雄相向,東西呼應,風水奇佳(陸炳文,1991:162)。
多村單座式宗祠中,黃厝、林邊、埔頭三個具同姓及血緣上關係的村落,其宗祠稱之為「埔黃家廟」,基於黃厝較早開墾,宗祠早先遂於黃厝村興建,以座落於村落後方且與民宅同樣背靠黃厝山,後因損毀而擬重建,在擇地時埔頭依其人勢眾多,而商議將宗祠遷往鄰近埔頭一帶,自此宗祠座落處也因而改變。多村單座式宗祠座落處,雖經過遷移改變,但基本上與民宅相同仍需符合風水上的條件。
2、多姓村 多姓村中宗祠的座落,不論其為獨家式或聯宗式與單姓村並無差別,以座落於其姓氏分佈領域為主,且同樣經由擇地而產生。對於宗祠座落與村落形態關係上,可歸結如下:
(1)受風水及村落發展影響:使其在村落座落上,因後來腹地發展上受限,或房份興衰,產生宗祠座落於村落中的不同形態,有座落於村落前方的如雙口、高厝等;及座落於村落後方的,如湖下、羅厝、東林等村落宗祠,而形成宗祠並未必然位於村落中心區位。以烈嶼村落而言,宗祠座落於村落中心區位的情況不多,以上庫、青岐等村較為明顯。
(2)「宮前祖厝後」禁忌之影響:意指廟前及宗祠後不宜興建民宅,以免對於其內奉祀神明及祖先有所不敬,而使得住戶不興旺的說法,但宗祠後不宜興建的禁忌並非毫無距離限制,一般在兩三棟民宅距離之後即可興建。另一種說法為在村落前方興建廟宇,後方則建宗祠。這樣一來,民宅便可避免犯著禁忌,但此種為後人附會說法成份居多,因在村落若受腹地小之限制,此種方式
對於村落整體上及避免民宅犯沖等,都能有整體上的和諧,此種宗祠座落處可能為後來才另擇地興建,而與原開基祖祖厝關聯不大。在湖下、羅厝兩村即為這樣的情形。
宗祠後方不宜興建民宅,是有其倫理次序上之象徵,傳統建築空間的位序上,是以其後落數愈高,代表愈尊長,以此示供奉祖先之宗祠乃最為崇高,故其後不宜興建。另有一種比喻為,宗祠象徵尊長者,其有如母雞一般,佇立村落後方保護著小雞(民宅)的說法,以示全村居民同受祖先庇佑的心理作用。在此禁忌影響下,宗祠座落處後方形成空地間隔或為山勢的形態,其前方則為埕或廣場,有的更於前方配置風水池(青岐、雙口即有),至於其前方是否有民宅,則依各村落發展而不同;另有宗祠座落於村落後方且近山勢邊,在地勢略高情況下,宗祠前雖有民宅,但仍有較好朝向,如湖下、羅厝村落宗祠至於未興建宗祠村落,其民宅式祖厝以座落於村落後方為主,且其後都未興建民宅。除了受限於山勢及腹地小之外,有的是村落往前方發展結果,這同時也符合其後不得興建的禁忌,如湖井頭、西吳、南塘、前埔等。但較特殊的有下田、楊厝,其因村落發展結果,形成民宅式祖厝座落於村落前方,而民宅座落於其後情形;但居民仍以此作為供奉祖先牌位之所。這可看出,祖厝原先座落位置的意義,在村落未興建宗祠時是甚過「宮前祖厝後」不宜與建之禁忌。
(二)座向
宗祠的座向,基本上是與民宅同向為主。唯有如此,其座向上與民宅同樣具背靠山勢合乎風水的條件,且原先即同屬民宅性質的特性下,同一座向是可理解的。
然有青岐的洪氏家廟及雙口林氏家廟屬較特殊的情況。在青岐村落的洪氏家廟其座向原先與民宅同向,後因傳說宜改變宗祠朝向才會興旺,也因此改變了宗祠原有座向,產生與民宅相向情形。這樣的風水禁忌,若依村落座落實質環境、民宅座向等所形成的關係上推論,實因青岐村落背靠山勢較為低矮平緩,原宗祠座落後方甚為空曠;前方則有民宅群,若改變朝向使與民宅相向,則前有朝山,再配以風水池,甚為理想。其宗祠大門聯即寫道:「案朝石鼓,響徹廟堂揚祖德;龍擁南山,靈鐘福地秀孫枝」。青岐洪氏家廟座向上的改變,除了得於其座落處較特殊自然環境外,也同時可看出居民對於宗祠在意義上,依不同時期而有不同的詮釋。換言之,在宗祠未改變座向前,其座向是較能反應「村落整體上」考量而設置,再待村落發展到某種規模程度後,其又強調「宗祠本身」的角色功能,藉以改變其座向,使宗祠更能合乎風水條件。至於雙口宗祠座向上與民宅略有差異,則是順應其背靠山勢所產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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