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屬於當地人們生活中重要的一環,故在其影響之下產生了廟宇、奉祀的神明及一般民間信仰上的厭勝之物。對於村落整體而言,這些宗教性實體建築實具有重要的意義與功能。
一、村落中廟宇奉祀神明
烈嶼的宗教信仰是屬於「佛道合一」的傳統信仰,因而形成廟內奉祀神明「三教雜揉,共奉一室」的景象,這種多神的崇拜信仰成為當地宗教信仰的一大特色。這些奉祀主神中,以具有地域性的,如大道公、媽祖、清水祖師、玄天上帝等為主;及傳統奉祀之神,如關公、各府王爺等。考其因實與當時之生活環境有著密切的關係,而此也反應在每家有觀音佛祖、媽祖婆、土地公、灶君公等神明的奉祀。
各廟宇供奉主祀神之產生,除了反應當時的生活及信仰背景外,其主祀神之信仰是否受重視且廣泛,與神之性質、功能、歷史背景等息息相關。
二、廟宇功能與類型
(一)廟宇的意義功能 廟宇奉祀的神明成為當地居民信仰上的守護神,其透過宗教上的祭拜行為,使人們的心靈達到慰藉,且藉神靈的媒介,使得居民與廟宇產生信仰上的關係,而成為祭拜神明的信仰中心。
對於村落整體上而言,廟宇具有守護的功能角色,其鎮守在村落較險要處,防止野鬼惡煞之入侵,以示護衛村落的安寧。
而總括來說,廟宇在宗教信仰、風水觀念和村落整體上,實扮演著護衛的功能角色,也因而成為村落祭祀神明的信仰中心及居民對於村落認同上的象徵。
(二)廟宇的類型
烈嶼村落中的廟宇,依其祭祀圈不同,可分為村落性、超村落及房份祭祀圈等三類,但若依其座落於村落中的角色功能,則概分為村廟及角頭廟兩種類型。超村落祭祀圈為多個村落所共同興建的廟宇(西甲佛祖宮、上林及林邊各所屬的李府將軍廟),實兼具社群共同所屬的廟宇及村廟的雙重功能。
村落中主要是以村廟為主,角頭廟則只有青岐出現,顯示在大規模的村落中,各分佈房份足以形成祭祀領域的群體,因而設廟。青岐四座角頭廟分別為頂房之「前角」所屬的仙祖宮及關帝廟,與二房之『後角』的天師宮、西尾的朱府王爺廟。
廟宇座落於村落中,通常是以一村擁有一廟者居多,少數村落則因規模較小或財力缺乏,而無法蓋廟,如楊厝、庵下、埔頭等村落。西方村落中,則有座落本村所屬的村廟及社群所共同興建的廟宇,形成一村中有二座廟宇的情形。
三、廟宇的座落位置與座向
廟宇所座落位置,實係象徵著廟內神明日以繼夜在此鎮守,護衛村落之安寧。其與村落之關係在於村落周圍環境的影響、本身實質環境缺失,及居民對於神明信仰上需求等各項因素結合,而表現在其座落位置及座向。
(一)座落位置
廟宇的座落處都經地理師之擇地勘查才決定的。一般在未興建時,是將神明暫奉祀於民宅或簡陋小廟中,待村落發展到某種程度後,由村民合資興建,再移往廟中奉祀,自此村廟更具體扮演其功能角色。而其座落位置與村落的關係則具有以下幾點特性: 1、村落外圍 廟宇因其扮演護衛村落的角色,故常座落於村落外圍較險要或入口處,廟宇座落處之環境特性可歸結為: (1)地勢較低或臨溝豁者、背靠山勢較低、較空曠且無山勢遮擋者; (2)海或東北風的來向; (3)臨水或臨海處。
這除了說明居民在宗教信仰上,對於所奉祀神明及興建廟宇的重視與倚恃外,其也強調對於村落風水的缺失上,藉由廟宇的興建以達護衛村落的功能。
廟宇在基於護衛功能的考量下,其座落的位置實係與村落風水上有某些程度上關連,而有藉興建廟宇以平衡村落風水上之缺失,而達村落層次的心理防禦體系。
另廟宇雖以座落於村落外圍為主,但有些在受到民宅擴張發展或建廟較晚且周圍已有民宅的情況下,而呈現民宅與廟宇緊臨參雜的現象,但若從發展所呈現程度,尚可明顯看出其位於村落外圍邊緣的跡象。
2、村落中央
較特殊的有屬西甲的佛祖宮,座落於西方村落中央處的穴地,而有佛祖座蓮花之說。其原先欲在此蓋宗祠,後因居民夢佛祖指示該地有磬石狀若蓮花,應以建佛祖宮,後遂由西甲內善男信女合資興建廟宇。在此過程中,因穴地特性與神明性質有些關連且契合的情況下,再加以穴地位置正座落於村落中央,而形成該廟的興建且座落於村落中央的情形。
(二)座向
廟宇雖座落於村落外的險要處,但也希望在座向上具有背靠山勢,在兩者無法配合下,一般以廟神靈所具有超大尺度的特性,及在附以廟神明座落環境所具有靈性上,往往以另一種描述來形容,如青岐角頭廟中之仙祖宮其座落處,背靠山勢甚遠且無屏障,易成為強風侵入之隙口,當初也基於此而設廟,但在廟碑文卻有:『....是宮枕高山,朝煙墩(指小山),南環碧海之秀,北峙鼓山鐘靈…』之描述,將座落較遠處的山也視為其背靠山,與民宅所強調背靠山勢的尺度尚有一段差距在,這也可看出廟宇之座向,基本上也以具有風水上的條件為主,但在基於護衛村落的角色上,只有退而求其次了。
1、與民宅同向 一般廟宇座向在希望具有背靠山勢的前提下,易形成與強調具背靠山勢的民宅同向者居多,此也顯示村落的座落環境,在某些層面上較無明顯風水上的缺失,故不必因應險要來向而調整其座向。廟宇因基於護衛的角色而決定其座落處,故其座向是否具有背靠山勢,要求自然比民宅來的低,因而形成廟宇座向未必具有背靠山勢的情形。在烈嶼28個村落中,有17個村落共有23座廟宇的座向,具有背靠山勢且與民宅同向。
2、與民宅不同向
少數廟宇的座向與村落民宅有很大差異,這緣於村落座落環境上,有風水上的缺失,或某處為明顯險要來向著,(如村落某處較無山勢遮擋,或為強風之主要來向者),則座落於此處廟宇,在座向上往往依座落處的自然環境、強風之來向、與村落間之關係及居民動線等多項因素考量下,因而產生以背或側向對著其險要之來向的情形,這時也較強調出其鎮守護衛的角色。
在濃厚的民間信仰及當地特殊自然環境的影響下,居民對於信仰及風水上有不同層面上的認知,形成多種信仰上的場所及產物。其中廟宇是較為具體且常見的,在廟宇座落都以位於村落外圍為主,即納入村廟系統而決定其座落與座向。在多種奉祀的神明中,有些廟神性質對於廟宇的座落與座向是有影響,如李府將軍、觀音佛祖及媽祖等廟神,但並不因而對民宅產生主導性的影響。
除了廟宇之外,設置於村落外圍的厭勝之物,如北方爺、白雞、石塔等,及割香宗教活動中的繞境鎮符儀式,都具有護衛村落的功能;另外於村落險要處植樹,也是具有防風患功能。甚至於早期村落擇址時,所選擇的理想風水,都是依恃自然界中的山勢,以達不同層次的護衛功能。在村落內另有民宅厭勝物如石敢當、照牆、屋頂上的風獅爺等等。這些都說明了居民在信仰上,是具體的在尋求及塑造一種使心靈上安寧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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