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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務-社會課
承辦人:胡小玲
電話:362500轉513      364500轉513        364513
申請項目 應備書表及證件  辦理期限 備註
一、低收入戶申請 1.全戶戶籍謄本。 現辦收件  
2.納稅查核表。 審核項目符  
3.低收入戶查定表。 合規定後轉  
4.私章。 陳縣府核定  
二、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1.全戶戶籍謄本。 現辦收件  
2.存摺影本。 審核項目符  
3.全戶所得,不動產納稅查核表 合規定後轉  
4.私章。 陳縣府核定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申請

        

1.檢具戶口名簿或身份證。 現辦收件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2.私章。    
四、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或換發             

 

1.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現辦收件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2.相片四張。  
五、身心障礙輔助器補助費 1.診斷證明(三個月內統一發票) 現辦收件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2.殘障手冊影本乙份。  
3.戶籍謄本。  
4.私章。  
六、中低收入戶老人房屋修繕

        

1.土地權狀、同意書。 現辦收件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2.房屋修繕概算表。  
3.營造商估價單。  
4.施工前照相。  
七、65歲以上老人福利津貼 1.戶籍謄本。 現辦收件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2.存摺影本。  
3.私章。  
八、不幸婦女生活扶助 1.全戶戶籍謄本。 現辦收件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2.全戶所得查定表。  
3.申請書。  
4.診斷證明或相關文件。  
九、各項社會福利金申請 1.戶籍謄本。 現辦收件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2.存摺影本。  
3.私章。  
4.身份證影本。  
十、加強兒童福利辦理托兒 1.設籍烈嶼鄉年滿三足歲之幼童 現辦收件  
2.新生請於七月一日逕向托兒所登記。  
3.辦理註冊時請繳驗戶口名簿。  
4.設籍滿三個月。  
十一、急難救助金申請 1.申請書。 現辦收件  
2.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私章。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十二、低收入戶子女就學補助費

            

1.低收入戶證明。 現辦收件 每年3.4.月及9.10月申請
2.成績單。    
3.學生證影本。    
4.戶長私章。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十三、天然災害救濟申請 1.戶籍謄本。 現辦收件  
2.災害調查表。    
3.相關證明文件。   審核項目符合規定後轉陳縣府核定
承辦人:陳延福
電話:362500轉513        364500轉513        364513
申請項目 應備書表及證件  辦理期限 備註
社區發展協會 一、申請書一式四份 十五天  
二、章程草案一式四份。    
三、發起人名冊一式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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