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馬巷廳志)載,烈嶼在唐時即有馬寨設置及零星移民散居。至於目前村落之開發,則可溯自宋末時,大陸東南沿海居民因避戰亂而遠來開墾,而後陸續再由福建一帶和大金門遠來定居。●見詳文

 

第一節 十八世紀中葉以前

一、明初以前 (十四世紀)

這時期主要移民來者,主要是基於宋元之際,西北蒙古外族的侵患,因避戰禍而陸續由大陸福建一帶遷居烈嶼的。之所以選擇大金門與烈嶼作為移民地,其主因為兩島嶼孤懸於閩南外海,除近大陸外,且具有隔絕作用,故自然地成為避雖者所尋找的海島世外桃源。其移民來烈嶼的氏族有:上庫的吳姓;上林、下林、西宅、東林等村落不同支系的林姓;青岐村落的洪姓;后頭村落的方姓;及曾在黃厝村落住過的黃姓(目前乃洪姓)和西方村落不詳的多姓等。這些氏族移民烈嶼之初,對於村落選址經過多次堪查過程,後遂定居下來墾殖發展,逐漸形成明初烈嶼村落分佈狀況。●見詳文


二、明中葉(十五世紀)

 早期移民烈嶼者,經過一段時日墾居,逐漸形成村落的雛形;之後,有些家族之分支繼續往島上其它荒地開墾,而成為同一氏族派分下的分支村落,如雙口、西路及黃厝的洪姓即是這樣情況下所形成的。同時也有移民陸續由福建沿海、大金門遷來。有些則受西南沿海一帶的海盜倭寇侵擾因而廢村,如『李厝墩』,及位於楊厝附近的『大楊厝』。●見詳文

三、明末清初(十七世紀)

明鄭時期,鄭成功據守金門,利用此島為反清復明基地,後退守台灣,金門遂為清廷所管轄,清兵入島後,拆城毀屋,迫令遺民遷入內地,金門遂墟。清廷為防鄭氏來攻的政策下,遂於1679年(清康熙十八年)頒佈邊界令,再度迫令島民西遷入界內,金門從此則無復人煙。直到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台灣入清版圖後,遷界令始解除,島民才得重返故土。此後,1821至1850年間(道光年間),與大陸之間往來更密切,鄰近各邑之人亦陸續來大金門,烈嶼謀生,這促成移民來烈嶼的另一高峰(金門縣政府,1987:36)。這時期移民來烈嶼的氏族,有蔡姓從大金門瓊林村落派下分居烈嶼的下田、西吳、南塘;有從大陸移民來者,如林邊的洪姓、庵頂的謝姓,庵下的莊姓,后宅的蔡姓、前埔的楊姓、后井的洪、林、陳‥‥等姓。●見詳文

四、清中葉(十八世紀)

清中葉時期所形成的村落,當初皆為往來於大陸與烈嶼間從事商賈買賣或捕漁工作之便,而只將村址當成暫居之地,並無有計劃的遷居。湖井頭一帶以前為大陸沿海來烈嶼捕漁之一定點,常有漁船往來於大陸、烈嶼之間,後遂有定居者。村址濱臨鹽區(目前為湖)的中墩,其林姓最初從大陸來此打棉被及看顧鹽區,因而定居下來。楊厝村臨近青岐,其田域實為青岐洪姓家族所擁有,其二房原先在此建有一草寮,作為平常來此耕作時儲藏農具及休息之用,後遂在此定居。

清中葉時期烈嶼所形成的村落,其村址區位與生產方面有密切關連,且皆為無計劃來的。由於村落形成時期較晚,村落領域及勢力範圍較弱,目前都成為小村落。●見詳文

第二節 十八世紀中葉至1954年間

清末至1954年之間,烈嶼歷經天災、海盜、戰亂等外在因素,因而對於島上人口之消長造成直接地影響。1821至1850年間(道光年間),又因五口通商,廈門闢為商埠,使得之間往來便利、又適逢時南洋群島工商業勃興,謀生較易,於是島民遠渡南洋者眾。1862至1874年間(同治年間),連年荒饉疫癘,死亡枕藉,相率逃荒到海外者眾多(金門縣志,人民志.1968:262)。除此之外,另有因福建沿海一帶海盜經常性地前來掠奪,使得民不聊生,紛紛逃往南洋謀生。因此人口呈現衰退,在大都為男性獨身前往外地發展,而家中尚留有父母妻小的情況下,遂形成於1956年時的男女人口性別比,首度出現超過男性人口的現象。

 從1937至1945年的日據時期,與大陸之間往來因管制嚴格而短暫中斷,居民往來受到管制,並迫令島上居民闢路,築機場,種植鴉片,強徵騾馬民伕供其使役除遭受壓迫外,也因鼓勵種植鴉片情況下,使得島上煙民增多(金門縣政府,1987:39)。當然此時島上居民也有轉往內地從事抗日工作及外移到南洋發展者,直到1945年抗戰勝利時,鄉民才陸續返回。1949年大陸變色,國軍進駐大金門及烈嶼本島,使得人口因而激增。進駐之初以借住民宅為主,並拆民宅建材作為構築工事急需之用,故各村都遭受程度不一的損毀,尤以青岐村落拆毀情況最為嚴重。

由於兩岸進入對峙狀態,使得本島與大陸之間往來隔絕,並在兩岸情勢緊張情況下,甚而1958年八二三砲戰時,使得村落民宅受到最嚴重破壞,因而自1949年起,除了軍方在島上大量構築防禦工事外,村落地景也在居民合力下,始出現防空洞等地下掩體建築。●見詳文

      
第三節 小結

總括來說,烈嶼明初以前的開拓,是從荒蕪到成為避難者的海島世外桃源。島上自然環境成為移民渡海遷來時,依不同姓氏移民的需求各自尋求適合定居的村址。此時村落在島上呈少數點狀分佈,且村落之間關係薄弱。至明中葉時,陸續有移民遷來,而構築新的村落,有由大陸福建直接遷來的,亦有由本島已有的氏族派下分支擴展而成的,有從大金門遷來此定居的。然以第二種居多。所以村落在開拓上,其領域分佈已逐漸趨於完整,且大部份為已定居的開墾者所擁有,除了保持原有村落領域外,並擴延其村落領域。大體而言,這時期村落,除了受海盜倭寇侵擾,因而廢村者外,在發展上是逐漸擴展開來的。

1679至1683年間(康熙年間)遷界令的頒佈,島民被迫遷往內地,島上遂墟,使得島上村落發展產生短暫停頓與變動,直到遷界令的解除,居民得已返回定居,之後由於工商發達、交通便利,與大陸之間往來密切,形成移民的另一高潮。然此時的新移民來者只能往山中、村落邊緣或夾雜在多姓村中立地發展,使得村落在島上分佈成飽和狀態。清中葉時期,主要是延續前期而陸續有少數移民遷來,然在無計劃且島上村落分佈已達飽和的情況下,其少數零星的散佈狀態,呈現另一種不同景觀。

十八世紀中葉至1954年左右期間,烈嶼村落呈現衰退的狀態。在歷代村落演變中,其消長皆源於大陸大環境之變動,或因與大陸關係密切之情況下,受影響而促成的。從自然地理環境來看,長久以來,這種依賴大陸,具恆常性的生態環境體係,是在遷入、外移的相互運作之下,使村落的消長產生。雖1949年國軍因大陸變色,大量轉進大金門與烈嶼,但此種大量外來者移入,卻不同於以往的移民性質,之後有招贅、娶妻而留下來,成為當地的居民者,但卻也是少數。至此而後,烈嶼在與大陸隔絕且近似封閉狀態下,在當地謀生原本即為不易的狀況,遂往台灣本島發展,此將使得人口更加外流,村落終將因而持續衰退。終而轉為依存於台灣的政治與經濟實體之下,成為邊陲的社會。

資料來源:「烈嶼傳統聚落之研究」洪曉聰 (19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