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 料              口述歷史                  烈嶼鄉文化館口述歷史紀錄之六

  

                 
               歲月痕跡

               口述歷史

屯墾
繁衍
播遷
日本手
和平後
國軍來
93砲戰
823砲戰
617砲戰
信仰
民俗
技藝
參與耆老

 

 


因應砲戰挖掘的坑道

 

 


不分男女均要參加民防訓練

 

 


男自衛隊員在國光戲院前留影

 

 


英姿勃勃的自衛隊員

 

 


人手一槍保衛家鄉

撤退時的軍隊       黑名單與白色恐怖    民防組織與軍勤任務
 


一、撤退時的軍隊

洪福田先生:
國軍在大陸戰事頻頻失利,中共軍隊以雷霆萬鈞之勢,橫掃整個大陸,此時的中華民國政府,已是風雨飄搖,三十八年九月二日,國軍第二十二兵團駐防金門,兵團司令李良榮將軍來金門佈防,兵團部駐在金城庵前,由第二十五軍軍長沈向奎將軍守備金門本島。
    第五軍軍長李運成於九月三日率軍駐防烈嶼,轄有麻心全將軍的二○○師部隊,九月底葉會西將軍之二九六師,在廈門對岸的嶼仔尾,經與共軍激戰後,殘餘部隊數百人,徵用當地漁船就近在沙溪附近登陸,這批新敗之師亦撤至烈嶼,殘部兵勇加上拉伕雜役,全島共兵力約三千餘人,驚弓之鳥,可說毫無作戰能力可言。

林金樹先生:
民國三十七年是警衛隊先來,走後換了保安團,到了三十八年第五軍來了。我們怕他們會傷害老百姓,特別展現禮貌去迎接。
    鄉老們就在村頭大埕擺桌,煮開水請他們喝。當時都是步行,軍人都很疲累不堪,就調查哪裡有空房或大廳,分配給官士兵駐。他們身上帶有一些米,我們就撿柴火、乾草、高梁榖等讓他們炊煮。
    我們這駐二○○師的六○○團,部隊說共匪快打過來了,就趕快在村莊外圍挖戰壕,在巷口做防禦工事,當時都叫老百姓去協助撿石頭。
    再來就開始做碉堡,政府又没有補給,軍隊就開始拆除民宅的門板,我們好話拜託軍人能留下內房的一扇門,可是今天能留了下來,明天還是被拆走了。
    當時物資非常缺乏,住在村前的機槍連,竟把我家養的豬偷抓走,發現後找長官來處理,後來還是做賊變成買賣,賠了六塊銀圓。
    還有人家的牛放在田裡,軍人故意用槍將其打死,說是不小心被打到,還是賠幾塊錢了事,就拖回去殺來吃,就連狗也是拿槍打,就直接抓去殺。
    為什麼大陸會輸得那麼快,不是沒有原因的。後來政府有補給物資運到,就比較沒有擾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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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虎先生:
民國三十八年秋天,國軍開始撤退來到烈嶼,當時是兵敗如山倒,平靜的小海島,一下子湧入大量軍人,殘兵敗將、一片兵荒馬亂,物資非常缺乏,每個村莊裡都駐紮很多部隊,還好是軍隊攜帶有米糧,就是缺乏炊具,就向民間強徵鍋灶做飯。
    當時金門是光秃秃寸草不生,煮飯需要燃料,就把傢俱的桌椅板凳拿去當柴燒,甚至廳堂上供奉的神主牌,都當了燃料。
    開飯時沒有容器盛飯,連婦女用的尿桶都拿去洗淨後,用來當做飯桶用,沒有菜就偷挖山上的地瓜,拿居民的花生、地瓜葉當菜炒來吃,但也將吃剩的米飯與居民分享。

吳文潘先生:
國軍在廈門撤退前,有一個福州人包下國軍在五通口的砲台(砲陣地)施工,因為我大姐嫁給在廈門的福州人,就引介人來烈嶼找人去工作,當時有二十幾個人去,一天工資是兩塊白銀和包吃住。
    當時有錢可以賺就很難得,我們用圓鍬挖土,挖一個大大的圓型,起先是在五通築砲陣地,後來又到金瓜亭工作,已工作兩個多月,工資是一塊錢都沒有領到,心想有得吃就很好,所以又繼續做下去,只想以後會一次發給我們。
    施工時只有一個兵在監督,也沒看到國軍的軍隊,也沒有看到大砲,只有遠遠聽到號角聲,看到國軍在訓練。
    有天一覺醒來,聽到大聲嚷嚷說:「共產黨來」,跑到外面一看,整個山頭、民宅都懸掛紅旗,旗上一隻拐子,一把彎刀好像月亮,說是代表農工。
    這時大家都慌了,根本沒有看到共軍的人影,就連國軍也不見人影(跑了)。
    我們就先回到廈門塔埔找到我大姊,我姊煮一鍋粥給我們吃,人太多就跑去睡祖厝,當時一心只想回家,不然共軍真的來就回不了,隔天一夥人就僱艘漁船回烈嶼。
    當船快到雙口海岸時,國軍開槍射擊,船老大把衣服掛起來揮舞,上岸後就被抓起來,帶到雙口祖厝扣留審問,又沒錢付給船夫,還跟雙口瓜仔借了六塊白銀,給了船資他才肯回去。
    後來通知吳秉雲(幹事),去找中墩林天助(鄉長),請他來證明我們確實是烈嶼人以後,才放我們回家。我們回來一個星期廈門就淪陷了。
    記得當時我在廈門的姊夫叫我不要做這個工作,要我趕快回家,不要賺這個錢,可能他已聽到內部的消息,或是參加共黨的組織,所以暗中透露一點消息給我。
    最讓我震撼的是,共軍的組織活動真厲害,明明就沒有共軍的影子,卻到處都是他們的旗子,全民皆兵,大家都自己慌了,嚷嚷著共軍來了,國軍也自亂陣腳,聞風而逃,廈門撤退時十月十七日,確實沒有正面交鋒,連一聲槍響都沒有,這樣一來,能跑的就會跑,留下的都是本地人,免得傷及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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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生先生:
三十八年中秋過後不久,烈嶼就來了很多部隊,剛到就在四周沙灘佈雷設防,就連村莊外圍也都佈雷,佈的都是用引線的炸彈型地雷,當時部隊又不停地移防,根本沒有列管和管理,新來的部隊又不停地重新再佈一次雷,如此周而復始的循環著,造成到處都是不明的雷區,結果沒有炸到半個敵人,新移防到的部隊又在上林至龜山沙灘佈雷,不小心絆到以前佈的地雷爆炸,一個班的人幾乎報銷了。
    那時不但軍人常因為構築工事觸雷,老百姓為著生活,也時常聽到附近村莊有人觸雷,民眾在海灘養殖海蚵、或捕魚時,也常因誤闖雷區而觸雷,被炸死亡或炸斷雙腿,所以經過佈雷區時,都要特別小心,避免踩到地雷爆炸,枉送掉一條性命。

洪觀配先生:
國軍來了之後,沒有地方可住,就佔用民宅,並在民宅四周做防禦工事,將我們的房屋與房屋之間的小巷道,前後都封閉起來,而且都是叫我們百姓去做工。
    我們到處去撿石頭和挖草皮,築起一道道阻隔的牆,只留下一個個射口,只能用側門通往隔壁的房子,就連房屋的磚坪頂,都堆起沙包做防禦的工事,採制高點的優勢,好像是準備要迎接巷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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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登杉先生:
國軍撤退到金門時,吃空缺的情形很嚴重,曾經在東林發生過因為吃空缺分配不均,連長逼死副連長事件。
    所謂的「吃空缺」,就是一連有一百二十人的編制,實際卻不到六十個人,平常的薪餉就多出六十個來,這些就由長官來瓜分掉。
    有一位連長貪心無比,自己一個人就佔了大部份名額,後來卻將副連長、排長等的名額也佔為己有,副連長心有不甘,揚言要讓事情爆發,請上級來查。
    連長知道後要脅說:只要上級知道,就要讓他吃不完,並且處處刁難副連長,幾乎要置他於死地,後來副連長不堪其擾,真的也受不了,就飲彈自盡,這都是因為吃空缺不均所發生的實際情況。

洪福田先生:
最早來到烈嶼的部隊,是三十七年五月份的京滬杭警備司令湯恩伯的警衛團,當時只是警衛隊,只分布在上林跟上庫等幾個村莊裡。
    三十八年九月,第五軍軍長李運成、二○○師師長麻心全自大陸撤退來到烈嶼,軍部與師部都同駐在西宅,五九八團駐青岐、五九九團駐西方,六○○團駐在西吳。
    當時還有個二九六師也駐在東林,師長叫做張鼎國。到了十一月,古寧頭戰勝之後,又增加了尹俊的十四師,駐在南塘,尹俊還給蔡天華的母親做乾兒子。
    十四師四十團的團長叫黃煜軒,為築工事拆青歧的房子,青歧居民來訴苦,我發動鄉老去找尹俊,尹俊還請我們頓吃飯,並限黃煜軒到當天兩點鐘,不准再拆房子,不然就要槍斃他。
    當時還有個第九軍官戰鬥團,團部駐在庵頂,戰鬥團管理很鬆散,軍官還可以打麻將,毫無軍紀可言,連衛哨兵都沒有站,戰鬥團團長叫鄒朋奇,我還有他訓練的及格證書。
小小的烈嶼島,怎麼能住這麼多部隊?當時一連只有三十多人,每月軍隊要發餉時,就借我們的老百姓去剃光頭、穿軍衣冒充點名數人頭。
    一年多之後,就換七十五師的汪光堯部隊,因為是來接替南塘的部隊,所以師部還是駐在南塘,當時還是十二兵團,因撤退時收集了江西及汕頭的兵,江西的兵當班長,汕頭的當班兵,當到了金門時,ㄧ個連已有一百四十多人足數。
到了四十二年元月,師長王文再度率二○○師來到烈嶼,就在湖下興建指揮所,然後再把師部遷到了湖下。
    後來王文的二○○師移防,換三十四師來,就發生「九三砲戰」,師長張文博當時的座車剛好開到東林,聽到砲聲打近就趕緊跳車,還好沒有受傷。
    四十五年田樹樟率八十一師來,到四十六年十月,又換防第九師來,師長就是以前拆青岐房子的黃煜軒,因為遇到女青年工作隊被害事件,被撤職了,就換來郝柏村,郝先生才來十五天,就爆發「八二三砲戰」,真是臨陣換將。當時我參加動員幹部訓練班,剛從台灣訓練回來,就遇到砲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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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萬源先生:
民國三十九年初,第十四師長尹俊駐南塘,當時古寧頭剛打勝仗,為防敵人企圖再犯,就加強構築海岸防禦工事,構築工事需要建材,只有就地取材,金門是光禿禿一片,就地取材就是鋸掉村落中的百年老榕樹,和拆老百姓的房子,利用其屋樑、門板、窗戶、石條等來施工。
    青岐附近的海岸線自東崗經南山頭、沙溪、龜山一帶,有兩公里多長,需要多少建材才夠用,所以青岐的房子在尹俊一聲令下,被拆得最為厲害,好在青岐村莊為烈嶼的最大村,才足夠軍隊拆用。
    首先從神廟、祖祠等公產房舍先拆,廟宇等很快就被拆光了,再來是強制拆民房,青岐村莊的房屋幾乎是無能幸免,整個村莊被拆的慘不忍睹。
    兵荒馬亂時節,老百姓受到驚嚇,誰也不敢吭聲,眼看老祖宗千辛萬苦蓋的大厝,將要被為平地夷,鄉老就組團到南塘向尹俊請願,才保留部分建築。

陳清位先生:
三十八年國軍來了,給金門很大的改變,尤其是在古寧頭戰役之後,怕中共軍再打過來,就積極強化防禦工事。
    十四師的海鱷部隊,師長是尹俊,駐在青岐為四十團的兩個營,因為青岐沒有山頭地勢,不像南塘或東林ㄧ般,所以十四師曾計畫將青岐劃定一部分民宅拆遷,將建材供應南山頭附近築工事。
    當時我家當村公所,伍長和鄉老們都趕來反應,經與部隊陳情協商之後,請他們先從宮廟和祖厝去拆,因為青岐村莊大,宮廟和祖厝就有七八間,後來開始拆民房,民房有一兩百間,聽說當時烈嶼地區需要建材時,都可以到青岐來拆房子,材料還可以支援到其他地方。
    當時局稍為安定以後,金門防衛司令官胡璉將軍,就對當時所拆毀的房舍發放:「支援工事需要房屋被拆賠償證明書」。到事過三十幾年以後,在胡將軍逝世前,終於言而有信,兌現了他折價賠償的諾言。
    可是在戰亂中,時時都在避兵燹、躲砲彈,幾經逃難搬遷後,又事隔那麼久遠,原有的憑據能保存者已經不多,而全遭拆毀的房屋最多也只賠個三、五萬銀元,當時以銀元計算,賠償時壹銀元可兌換三元新台幣,每棟房屋最多也只值十幾萬元。
    金門能立於不敗之地,能固若金湯,初期是金門人貢獻房屋,將最好的房屋建材做為防禦工事,使第一線陣地堡壘堅固,使敵人不敢再企圖進犯,這雖是歷史傷口,但金門人的功是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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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長殊先生:
記得西宅文邦別墅,駐的京滬杭警衛隊,都是美式裝備,駐到三十八年軍隊來時才撤走,他們都很守軍紀。而三十八年撤退來的部隊就很亂,他們上岸後什麼都拿,山上的農作物都被吃光光。
    記得是農曆七月二十八日來第一批,部隊就強借民宅居住,有的在空地搭帳篷,好房子要留給軍官住,林長裕家為當時東林唯一的洋樓,就被做為指揮部,住的都是大長官。
    撤退過來的軍官,他們都帶來眷屬,據說當時上海很多有錢人,為了逃難保命,都是依靠部隊的軍官,把金條和女人自願奉送,給他們當老婆,變成眷屬的身分就可以上船,否則弱女子離不開上海,她們都長得很漂亮,我們稱呼為「兵婆」,後來又跟部隊到台灣去了。

洪振華先生:
警衛團在三十七年七月到后井,駐防時間不到兩個月,卻發生件意外殺人的死亡事件,情況是當時兵在訓練,后井的十六歲少年洪水泉,和西路的林成,好奇的在旁邊學說普通話,不停地大喊「立正、稍息」,還學士兵出操的動作,干擾了他們的訓練,衛兵說:「小鬼,你快走開,不要吵,再吵我就打死你」。
    結果衛兵板機拉過頭,弄假成真的開了槍,槍聲「碰」的ㄧ響,洪水泉應聲倒地不起,大家以為他沒膽子被嚇倒了,湊近去一看,子彈從脖子貫穿過去,還打傷到西路成仔,造成ㄧ死一傷的慘劇。
    之後家屬要求賠賞,連長說:「如果要ㄧ命賠一命,等於無賠賞」,最後賠賞了十擔糙米、十塊白銀、兩錢黃金了事,在當時已算是很不錯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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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長裕先生:
軍隊剛來時是亂糟糟,他們都駐紮在民宅,當時我年紀還小,記得二九六師曾駐在我家樓上,而二○○師也曾經駐過我家,並有長官要我教他閩南語,可是我又聽不懂國話,根本無法溝通。
    後來二九六師去突擊銅山,去打銅山島,撤退時抓了一些婦女小孩回來,小學生就住在祖厝忠孝堂裡,組成幼年兵軍隊,大家都叫他們「小鬼隊」。
    四十三年要慶祝老蔣總統生日,部隊在西宅新建個司令臺,要大事慶祝舉行剪綵,搭戲臺建牌樓,弄得熱鬧滾滾,還規定民防隊、婦女隊、學生等,大家都要到齊參加,還請西宅林玉盆小姐剪綵。
    慶祝大會剛要開始,共軍的砲擊就打過來了,民防、婦女隊大家都一哄而散,逃得比什麼都快,只有小鬼隊留在原地不動,聽說是連長下令不准跑,其實是小鬼隊的位置挾在會場的中間、舞台的前方,左右後方都被包圍著,舞台又上不去,小鬼隊在第一群砲彈來不及跑,第二群砲彈才會被擊中,當時大家都亂了,誰還會認真聽口令。
    當時砲擊過,大家還好奇跑去看,真是屍橫遍野、死傷非常慘重,支離破碎的屍體到處都是,血肉都黏在牆壁上,真是慘不忍睹,想起當時情景,還是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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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黑名單與白色恐怖。

林莘恭先生:
國軍初到烈嶼,因為局勢不穩定,怕有匪諜活動,只要認為有嫌疑的人,就抓起來嚴加拷問,當時青岐有一個洪培牛被污賴私藏收音機,被刑求時,竟將小腿肚割開來,再用鹽巴在傷口搓揉,被刑求得半死。
    湖下有一位陳金輝被污通匪,他死也不肯承認,後來軍方在他家搜出一條電線,僅憑一條電線的微弱證據,就用燒紅的鐵片庖烙,胸前的皮整層剝開。
    另一位叫林資爽,則是遭到用手搖發電的電話線,電擊乳頭。還有后頭方明茨無緣無故被污賴為匪諜,押到上林關了一晚,就以船隻載往海上,任其漂流到大陸,同船的還有十多人,有一位村幹事姓方也在其中。有關白色恐怖的事件,幾乎每個村莊裡都有發生。

陳清位先生:
青岐有洪建成、洪宗扶等人都已經往生了,目前烈女廟祝洪根福先生等,曾在同一案中被補,遭到部隊以烤熱的鋼筋庖烙,返家時背部傷口潰爛,而另一人狗屎明則是以手搖發電的電話機,用電線綁在腳趾上施以電擊。
    當時部隊是以一部中型吉普車在逮人,因此青岐居民只要聽到車聲,便關門閂戶,怕得半死,深怕被牽連,當時有位校長叫文占湖在國軍來時便逃往廈門,留下一部收音機,成為洪建成口中的通匪罪證物,洪建成因受不了苦刑,因此胡亂招拱收音機藏在哪裡,部隊以這部中型吉普車載人到洪建成指示的地點搜查,也使很多無辜的人被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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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爐先生:
民國三十八年國軍撤退金門前,因為我家房屋曾借過大陸人使用,曾有人在裡面吸食鴉片,而被檢舉說有匪諜,致使我連帶遭受到誤會,受到當時保防部門不停地上門盤查,差點就被扣上帽子,誤與共產黨有勾結。

林登成先生:
軍管時期的部隊,最喜歡辦慶典活動,尤其是有節日的時候,譬如元旦、三二九青年節、七七抗戰紀念日、雙十國慶日、總統華誕、國父誕辰等等。只要有節日就舉行慶祝活動,並要學生和民防隊員參加。
    記得民國四十二年,當時駐防烈嶼的二○○師五九八團,在阿坤家右側新建個司令臺,就利用十月三十一日蔣總統華誕,勞師動眾舉行慶祝大會、籃球比賽等。
    因為慶典場面陣容浩大,引來中共的砲擊,造成當場很多人員死傷。當時我也去參加慶祝活動,事隔至今五十年,想起看到血肉一塊塊黏在牆壁上,至今餘悸猶存。
    事後大家都在猜測,中共軍隊的砲彈為什麼能打得那麼準,時間點又拿捏的剛剛好,就是軍中有潛伏的匪諜,由匪諜指揮砲擊,所以當時常常在抓匪諜嫌疑的人,金門人根本幹不了匪諜,若被套上有匪諜嫌疑,其實都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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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喜樂先生:
自國軍進駐金門,實施軍管戒嚴以來,管得越緊匪諜鬧的越兇,時常發現嫌疑人,就抓起來拷問,尤其是在屢次砲戰中,匪諜就更為活躍,砲彈打個不停,匪諜就出沒個沒了,到處都聽說有匪諜活動。
    「防諜」首要嚴格管制人員行動,加強夜間巡邏,民防隊員白天農事忙碌,夜間又要擔任不斷的巡邏工作。部隊隨時會做突擊搜查,實施查戶口,只要有風吹草動,馬上有荷槍實彈的士兵封鎖路口巷道,禁止一切人員通行。
    村指導員(副村長)隨時會帶著士兵挨家挨戶搜查,清點核對人口,並搜查所有房舍、防空洞等,並在每間搜查過的房舍用粉筆做上記號。
    尤其是在「八二三砲戰」期間,砲戰越打是越激烈,匪諜活動就鬧得越兇,謠言滿天飛,軍方到處查抓匪諜,並開始實施保密防諜教育,到處張貼標語,如:「匪諜就在你身邊」,「保密防諜、人人有責」等,並鼓勵檢舉匪諜者有重賞,訂有很高的舉發獎金獎勵條例。
    其實被抓有匪諜嫌疑的人,沒有一個是本地人,不是潛伏在軍中,就是外地來的人,本地人都安分守己,不會幹匪諜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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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佑先生:
其實抓匪諜只是治標,要治本就要嚴密組織,就對住民實施連坐責任,起先是實施「三戶聯保」,後來又擴大為「五戶聯保」。
    就是同鄰中要有四家與你聯合簽訂保證切結書,約定檢舉匪諜公約,並由鄰長做對保,施行連坐法,加強居民的責任。
五户之中如有一户違反保密規定者,其他四户就要受到聯帶懲處,爾後每個月,鄰長都要再到各家户核對蓋章,並規定要向家户宣讀聯保之條文,要求必須澈底遵守。
    軍事管制時期,駐軍的村落指揮官權力無限,只要他認為所管轄區內村落,有可疑的人或事,隨時可實施交通封鎖管制,要求副村長配合突擊檢查,進行挨家挨戶「查戶口」。
查戶口是家常便飯之事,三不五時副村長就帶著軍人,配合憲兵等做戶口清查工作。半夜查戶口時,要把全家人都叫醒集中,核對戶口時,更要全家集合,確認每一個人是否都相符,鄰長和村長還要對家戶做對保。

方 富先生:
軍管時期成年人出門時,隨身都要攜帶身份證,以備接受盤查,遇到查戶口時,一個個人頭核對證件,若發現不符或有外來人口,馬上扣留送到村公所監禁盤查。
    所以若要到親朋家作客,就是親女兒要回娘家住上幾天,也要先向副村長報告,必須申請獲准取得「留宿條」,並要到留宿地的村公所辦理寄宿登記,若不按規定辦理,被查戶口查到時,只有被帶去監禁,再等待親人來具保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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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國先生:
民國三十九年我到烈嶼區公所做區丁,到了林天助來當鄉長,才改稱為鄉丁,當時做區丁的還有上林聘仔,東林吉寧....。當時軍隊剛來,規定一村要派一個人去,所以要選符合的人,大家就出錢派出代表,待遇是一個月一百元。
    到了四十四年烈嶼的西路鄉公所,要組行政隊的義務便衣警察,當時還有許炳坤、陳貴、鄭友土、....,隊長是李坤山,當時的義警也是一村派出一個。
    我在四十四年就加入國民黨,四十五年成為海軍偵查所的一員,我在金門經歷過九三砲戰,但是沒有經過八二三砲戰,因為我在四十五年就到大陸做情報工作。


三、民防組織與軍勤任務

洪萬源先生:
民國三十八年時局動盪,部隊進駐金門初期,還沿習大陸撤退拉伕的老套,不停的要民防隊去出任務,還以「民扶隊」來稱呼,軍管時期是不講道理,老百姓只有乖乖服從命令。而部隊移防又甚為頻繁,對民防組織指揮又運用不一,到處要民伕協助搬運物資。
    後來才改稱為「任務隊」,為什麼叫做「任務隊」,可能是隨時要出任務,白天要出公差、輪流站崗,晚上擔任巡邏查哨,任務是不停的、不定時的,而且要隨傳隨到,一個命令要你到那裡去,你就要到那裡報到,部隊會分派工作。
    每人都準備一根扁擔、兩條繩子,為出任務時必備的工具,指揮部分配任務下來,就由班長帶領配入部隊,到指定地點報到,協助搶灘搬運軍品。
    當年「任務隊」的任務是協助國軍運補,如出公差挑煤炭、扛米及搬彈藥等,三十八、九年那時候沒有車輛,輸送軍需輜重除了靠人力,就是民間養的騾或馬,所以就對養有騾或馬的人先進行嚴格管制,成立「騾馬隊」。
    騾馬隊不停地出任務,騾馬也就迅速死傷消耗掉;那時候,有好長一段時間任務隊是挑煤炭,登陸艇夜間在湖下前面沙灘靠岸,滿船的煤炭就由任務隊員挑到天亮;有時是運大米,一包青邊麻布袋的大米有兩百斤重,兩人一包抬得上氣不接下氣;再來是整船的水泥、鋼筋等建材,體力較差的人搬不動,指揮的人怕船受潮水耽擱,急的跳腳催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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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金標先生:
部隊剛撤退來的時候,亟須有協助運輸的交通工具,所以只要家裡養有騾或馬的人,都被列入管制,編成一個「騾馬隊」,負責協助軍品運輸工作。
    上庫村莊就有十幾家養有騾或馬。騾馬隊的人,有時候在三更半夜接到通知,指定要到某地去馱貨物,不管有多遠,都要隨時接受征召出任務,協助軍需運補,大部份馱的是彈藥,要把一箱箱砲彈放在馬背上,不但又重又危險,牽著馬還要很小心的走,深怕砲彈掉下來會爆炸,真是馬累人也怕,而不去就以抗命論罪,就連生病時都要請人代理出任務才行,否則就會被抓去關緊閉。
    活在戰亂下,軍令如山,老百姓是無辜又無奈。騾馬最怕遇到砲擊,因為人員懂得趕快閃避,騾馬可不會躲,所以時常造成死傷,也就逐漸凋零減少。
    騾馬死亡以後,負責人員就解除騾馬隊的任務,編入其他隊伍,因平時騾馬隊的任務責任,都要比其他隊的任務重,所以養騾馬變成是一項累贅,都希望養的騾馬早點死亡,騾馬死亡以後,養馬的人也就解脫,以後也不會再繼續養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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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長殊先生:
兩百師來時因為我養有匹騾,就被編到騾馬隊,時常要到青岐出任務,馱的大部份是彈藥、米糧,有時也有鍋碗瓢盆,因為當時的部隊是常常在移防,需要民伕幫忙。
    當時東林有二十隻騾馬,騾馬隊並沒有編制班長,而是看當日任務所需要馱的份量,由村公所派遣三隻或五隻,馱一天的酬勞是十斤糙米,每次出差都是一整天,常常到深夜凌晨才得回家。
    騾馬隊的任務,是村公所派遣的,所以會供應我們飯吃,但是所分派的事情,一定要在當天做完才行,所以才會要工作到三更半夜。

吳文藩先生:
約在三十九年間,我被編為民伕,被派去羅厝碼頭搬米、搬煤炭等,當時規定每個人一天必須搬四十包,每搬一包就領一支籤,不到四十支籤時,就必須搬到足夠才行,我當時身體很差,沒有力氣所以搬不動,每次都要靠村裡的人幫我搬到達到規定之數量。
    當時船是一次來一艘(中字號軍艦),有時候會來兩艘,有一次我躲在米堆下休息,讓一個士兵發現,因為我又不會說普通話,就被打個半死,後來被一個隊長看到,知道我體力差,就調我去廚房幫忙做挑水工作。
    每天到水井挑水,我也在廚房學會了做饅頭、包子、豆漿等。爾後我姑姑從汶萊回來,看到我們在金門生活很苦,就帶我去汶萊謀生,我就在汶萊做起包子饅頭的生意,後來又學會做番仔粿,要不是我當時在廚房工作,我哪會做饅頭,也算是一個特別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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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先生:
任務隊員最怕出的公差,就是派去搬運砲彈,因為搬砲彈不但危險,而且奇重無比,還有就是搬運地雷,部隊剛撤退到金門,怕共軍登陸來犯,就在海岸沙灘佈置雷區做為阻絕。
任務隊員就被派去搬地雷,地雷是利用飛機用的大炸彈,將它豎立起來,再用鐵絲牽著引信管相連結,只要不小心絆到鐵絲線就會引爆,一個地雷好幾百斤重,要好幾個人才抬得動,萬一不小心爆炸,非常的危險。
    到了九三砲戰以後,就改埋對付戰車用的戰車雷,和一種有三叉的跳雷與小塑膠雷,對殺傷人員非常厲害;登陸艇載來整船的地雷,都是任務隊員出公差去搬運。

洪福田先生:
部隊剛來時的二○○師,並沒有組織民防隊,因為當時二○○師的物資相當短缺,想作防禦工事也沒有辦法,他們還採集我們山上的蕃薯葉,買我們的花生去炒來配飯。
    是到三十九年,七十五師才開始要築防禦工事,也才編制民防隊來幫忙,因為這時台灣方面已開始正式補給,民防隊就被不停地派去出公差,去碼頭做搬運工作。

洪水爐先生:
部隊來時為了補給小離島,當時將青岐的打漁船伕,編入部隊管理,給我們是二等兵的糧餉,但只有十六個名額,而實際卻有三十多人在服勤務,所以每月是領十六個人的米糧、餉錢補給,一切都是比照軍隊配給,然後再做三十人份來分攤。
    我們被派去大膽島做運水的工作,住在點燈火山(南山)上,也從大膽載水去二膽,還曾載水去過後宅嶼(復興嶼)、虎仔嶼(猛虎嶼)等,三十八年虎仔嶼只駐一個兵,每次都找不到他,他告訴我說部隊不要他了,只留一把柴給他,如果敵人來了就放火燒柴,讓大家知道虎仔嶼淪陷了,他也沒辦法作戰。
    後來虎仔嶼才駐一個班,再來就增加駐到一個排,也開始挖土洞築工事了。
    當時我們補給的船是使用一隻櫓的小木船,一次載兩桶五十加崙的水,記得當時有一艘崇安輪,晚上停在羅厝碼頭,我們要去羅厝那邊待命,因為崇安輪是機動船,無法在大膽島靠岸,大船只能停在大膽島外海,再用我們的小船去接駁,只有換防時才會大規模出動機動船,平常都是靠小船運補。
小船在半夜出任務,夜黑風大浪高,偶爾遇到颱風,都非常危險,所以我們青岐的船伕,有很多人被飄流到大陸或傷亡。
    載運小部隊移防,有時士兵不聽勸說,一艘船只能坐十個人,加上槍彈裝備等等,還配上一包大米,載重量已經到相當極限了,士兵因怕暈船又會繼續不斷跳上來,這樣就相當危險了,一出海船就翻覆,時常有士兵死亡,不過都是保密不宣。
    我也想過自己不知道哪一天會死在海上,就算沒死也會漂到大陸,就像洪慶歲、清福仔他們就是在換防時死的。
    當船伕時相當辛苦,連吃飯睡覺前都要高唱軍歌:「反攻、反攻、反攻大陸去......」,但後來總統也把我們視同軍人一般,發給我們授田證,等到反攻打回大陸時,還可以分配到田地。
    後來總統老去,反攻無望了,收回授田證,照換算領了一筆獎金,約十多萬台幣,有的人還不止此數,是按照基數核發的。
    我有苦過也被照顧過,我今天享受榮民就養,跟一般的「八二三砲戰榮民」就養不ㄧ樣,我是有兵種的,我的退伍證,兵役年資是從三十八年到四十七年,這樣的經歷只有在羅厝、湖下、青岐的船伕才有,湖井頭起先因不願意參加運補獅嶼,只有後來才補上為「水上工作隊」的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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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觀配先生:
水上工作隊有項任務,就是施放海飄,當時的心戰宣傳可分為空飄和海飄。湖井頭設有ㄧ個海漂站,海漂物除了文宣廣告外,還有民生用品,瓶瓶罐罐裡裝了很多東西,有毛巾、牙刷、牙膏等等,其中難得有一兩包手錶、收音機。
    海漂物是一大袋中有一百小包,起先放海飄物時,部隊會派一至兩個士兵隨船,放海飄是將海飄物丟在海上就走,後來有時候每天都會開船出海施放,也就沒再派兵隨船了。
    因為施放時間久了,結果是引來很多大陸漁船,他們爭著撿回去賣,據說完整的可賣三元人民幣,破掉的也可賣一點五元,這些漁民有的靠撿海漂物蓋樓房,當時只要五萬人民幣就可以蓋一棟很漂亮的三層樓房。
    後來大陸漁船只要看到我們船開出海口,他們的漁船就會蜂擁而上,圍過來搶,有一次因爭搶激烈,還撞壞了我們的船。
    爾後更加厲害,對岸漁民只要看到我們搬海飄物上船,他們也就爭先恐後出海,甚至直接跑到我們沙灘上來拿,真是太囂張了,有一次長官看到很生氣,之後就不再進行海飄。
民國七十年左右,我們也曾經擔任遣返大陸人士工作,他們為投奔自由跑過來,我們就用漁船載他們到海中間,看到大陸漁船就招呼他們過來,雙方談好價錢,約需新台幣一千至兩千元,請他們轉載回去,剛開始因為有錢賺,他們都很願意載,後來卻都不願意,因為他們載回去後,會被共軍扣留,並遭不停地審問,非常的麻煩。
    最後不得已,我們只好硬著頭皮,自己送到對岸沙灘附近,當時兩岸已經比較不緊張了,否則不被射殺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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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根福先生:
青岐在古早為烈嶼最大村莊,以農、漁為業,因離海岸近,農家也兼打漁為生,有的幾家合造漁船一艘,當時就有漁船三十六艘之多。
    古寧頭大捷後,為加強構築海岸防禦工事,把青岐房屋拆下來蓋碉堡,因為所需建材龐大,軍情緊急,就把船也拆了蓋碉堡,用船板蓋碉堡最為堅固,並用漁網做為工事的偽裝。
    後來為了要運補大、二膽軍需,就從台灣徵僱機動船來支援,選青岐原來的船伕組成水上工作隊,共三十三人,編成八個小組,並派一組駐在大膽,負責對二膽之間的通訊聯絡與人員輸送,這組是大家排班輪流,每組要上島三天後再換班。
    船伕的任務是擔任部隊移防、糧粖、彈藥、建材等輸送運補,早期還要運煤炭,供島上守軍做燃料。運補作業都在夜間進行,船上有軍人押運,架著機關槍警戒,遇到不明物靠近就開槍掃射,船到大膽島時馬達也不敢熄火,若砲彈來了,才好隨時做緊急駛離。
    有段時間是利用夜間去放海底電線,而最危險是電線斷了,要馬上配合查線兵去查線,查線必須白天進行才看得清楚,因為查線動作緩慢,時間又長,增加曝露在敵人砲口下的危險性,船在海中停留,隨時會引來砲擊,只要不被第一發砲彈打到,就得趕緊綁上浮漂做為記號,船開著趕快跑。
    船伕都懂水性,有時風大浪高,天候惡劣,不適合航行,命令下來要去執行任務,不去行嗎?那是抗命,要抓去槍斃的;不但要冒著被砲彈打,也要冒著風浪的危險,船伕每人就私底下準備兩塊木板,綁成十字架形狀,萬一船被砲擊中沉沒,或被風浪打翻,跳船逃生時可以助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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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文良先生:
國軍撤退當時,軍人多如過江之鯽,而軍民又語言不通,老百姓懂得「普通話」的人不多,溝通非常困難,老百姓見到軍人心裡又害怕,每個人只期盼太平時期能馬上到來。
    但是時局一直拖下去,部隊已開始調查戶口,組訓民防,讓人想躲也躲不掉,就想盡辦法規避,所以就在調查戶口時動手腳,用謊報年齡來規避,如已十八歲就報說才只有十五歲,暫時可免被編入為任務隊員,如四十五歲就虛報為五十歲,已達到可免參加任務隊的年齡。

林文虎先生:
部隊剛撤退到金門,對兒童不分男女,只要是就學的學生,十二歲起就編入兒童隊,由團部主任等政工人員負責訓練。
兒童隊平時就接受支援作戰訓練,利用兒童隊人員比較不受注目,可潛伏在要道路口,掌握交通狀況,或躲在屋頂上當瞭望哨,觀察遠方敵情,為部隊做情報傳遞、通風報信的工作。
    兒童隊是由各駐軍團部負責指揮運用,由於各團部情形不同,所以接受的訓練教育也不一樣,有的團部比較重視,還發給兒童隊服裝;到民國四十一年以後,就漸漸減少活動而解散,而兒童隊也已到了「預備隊」的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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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生先生:
當時烈嶼鄉公所有一鄉指導員陸光宗,認為兒童隊有謊報年齡的問題嚴重,就對一些個子長的高大的兒童隊員,進行脫褲子檢查生殖器,發現已經發育的人,不管是實際年齡多少,就說是仿害戶籍法,沒有照實申報年齡,主動的加上兩歲,轉編去參加任務隊。
    當時女孩子十七歲起編入婦女隊,至三十歲退休,但只要結婚懷孕生子,就可提前退伍,有的女孩子怕參加婦女隊,就趕快說媒結婚,造成很多早婚現象,而結婚後也要加緊努力,盡快生兒育女,或去抱養子女,才能免去參加婦女隊任務。
    男人十八歲起至四十五歲,編入為任務隊員,任務隊又分組為:家裡養有騾馬者編為「騾馬隊」,負責運輸工作,其他的人就編入「輸送隊」、「擔架隊」、「消防隊」等。
    那時候的任務隊,以擔任運送軍用物資、抬運傷兵等軍勤任務為主。到了四十五歲以上,就編為「預備隊」,也稱為「護路隊」,那時候大家對普通話也不熟悉,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都叫成為「葫蘆隊」,也有些人稱呼為「老人隊」。
    護路隊要負責搶修道路等,還時常要演習搶修道路的工作,其實是借演習之名,而實際去開闢道路,所以「護路隊」的工作並不輕鬆,還是要照常出公差,有時工作比其他隊伍還要重,至五十歲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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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良先生:
民防組織在烈嶼鄉設有民防大隊,村設有中隊,如東口村就轄有東坑、雙口、湖井頭各自然村為一中隊,中隊下設為分隊或班,任務隊員的公差勤務,全權由村指導員負責指揮調派。
    任務隊員三餐吃自己,服裝要自己準備,隨時等候命令,沒有個人生活,只有盡義務沒有享權力,純樸的金門老百姓,那個不害怕,所以有人因怕參加任務隊而謊報年齡,後來發放「自衛隊員補償金」時,結果就顯現出來,為什麼同屬生肖、同年齡的人,所領的金額卻不一樣。

林志有先生:
民防隊的訓練,分為年度訓練及機會教育兩種方式,所以訓練是不停的,尤其是在四十一年時候,烈嶼鄉的任務隊員,全部集中到后頭地區集訓,共有八百多人。
    訓練含演習就是一個多月,每天都要來回奔波的趕回家中吃中飯,所以要在上午十一點五十分下課後,用跑的趕回家吃中餐,因為吃的都是稀稀的地瓜粥,不能稱為是中飯,又匆匆忙忙用跑的趕到后頭。
兩點鐘上課,要準時到達,若遲到一分鐘就要被罰跪一分鐘,遲到半小時就要被罰跪半小時,是要在台上面對大眾公開罰跪的,有時是罰繞著操場匍匐前進。
    集合時若是有人動作慢了,鄉軍事幹事就破口「死老百姓、死老百姓」,大罵個不停,罰全體繞著操場跑步,誰也不敢吭聲一下。
    在四十三年以後,又連續三年在龍蟠山地區集訓,有次含演習也長達二十幾天,演習時是來不及回家吃飯,就要自帶乾糧或準備食物,吃的都要自己準備;後來才有在訓練一整天時,每人發給一包軍用口糧餅乾充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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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植地先生:
民防隊的訓練是出操上課,除了思想教育、保防教育,就是戰鬥訓練,如基本教練、劈刺、手榴彈、打靶等,還有震撼教育,人要在鐵絲網下匍匐前進,機關槍子彈從頭頂上過,炸藥在旁邊爆炸,非常的恐怖刺激。
    只要有訓練就有比賽,訓練之嚴格,絕不遜正規部隊,所以舉行各種比賽,是用來驗收成果。班與班比,分隊與分隊比,中隊與中隊比;尤其是激發任務隊員的草根個性,來個村莊與村莊比賽,那才競爭得厲害,好面子是地方老百姓的特性,莫不卯足全力,為爭取一面冠軍旗子,拼得你死我活,有時還傷了和氣。

林媽端先生:
軍管時期的金門男女,服民防役勤務長達將近四十年,服務年資之長,只有以前的「萬年國代」可堪為匹比,但他們是享有豐腴的民脂民膏,而民防隊員卻是完完全全無給職,而且是真正的犧牲奉獻。
    後來政府雖發放有「金馬自衛隊員補償金」,幹了四十年的民防隊員,最高可領三十五個基數,每個基為七千元,最多也才領二十四萬五千元,而金門人就算幹兒童隊員不算年資,就從幹民扶隊算起,而經民伕隊、任務隊、民防隊、到自衛隊等,都是奉獻一輩子的青春歲月,金門的民防隊員為國犧牲之精神何其偉大,决不是區區數萬元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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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樹先生:
我十六歲就參加「護路隊」,保護道路。要到處去撿石頭,還要去海邊揹沙子,去給部隊做碉堡用,每天有一定的數量,沒有交足額就會被責罵,我揹不動時休息,有時也會被罵,有的還會體諒我這個小鬼頭。
    後來又要開挖交通溝連結到碉堡,就有民伕隊員故意把工具弄壞,或拿鋤頭時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當時用麻布袋綁四個結運土,兩個人抬起來也慢慢走,有士兵聽得懂我們的話,就罵我們是故意怠工。
    「九三砲戰」時,是積極的挖防空洞,或把防空洞加深加寬,工作時不能抽菸,有很多人因偷抽被打。當時是義務的,還沒有配米,都是吃自己,有時候部隊會煮豬肉罐頭麵條給我們吃,可是一個人吃不到ㄧ碗。
    到「九三砲戰」之後,民伕隊做工已有配米,一天是二十七兩米,可是一餐就吃完了。有個連長讓我們去跟部隊一起吃飯,結果把部隊的飯菜通通吃光光,以後他就不再讓我們去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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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 國先生:
我到大陸做情報工作,起因是南塘張文仲(屬海軍第二偵查所)找我,說國家有任務需要我到海軍服務,我不願意,中墩林景生(臭豬仔)屬金防部的情報組,他也找我去他家談,說我有當鄉警和義務便衣的經驗,加入海軍總部第二偵查所最適合,也有提到薪資,只要我做外勤的活動,當時三軍都在防匪諜活動,有些反共義士也是匪諜,所以情報工作很重要。
    他們在四十五年遊說我加入,開始是參加地方一些活動,然後是斷斷續續的接受訓練,在料羅基地訓練時,是住在南門的軍人服務社,然後再到台灣基地訓練,直到四十六年再派到美國在關島的基地訓練一個星期。
    那時的兩岸情勢非常緊張,三軍都要派情報員到對岸活動,以蒐集情報資料,金城許嘉佑是公會的頭頭,他僱請大陸滯留金門的漁民,用漁船從水頭海岸發航,將我們送到對岸,於是我在四十六年農曆七月二十九日夜間上船,摸黑從大陸歐厝(澳頭)上岸,上了岸不久我就已經爬上山坡,看到路旁的芋頭田,芋葉非常茂密,我就暫時躲藏在裡面。
    當時澳頭與歐厝有一小段距離,路上都設有解放軍的崗哨,他們在換防交接時,發現海邊有火光,附近沙灘有腳印往山上走,就開始全面搜索,我就被找到了。因為當時只有我ㄧ個人先上岸,解放軍要利用我叫住漁船,好讓他們一起逮捕,我ㄧ想:不能叫,不然就全部都被抓了,而且也等於承認自己是間諜。
    當時船上還有發報員和發報機,有異狀可以通知金門,因為漁船上的人在抽菸,夜晚看的非常明顯。我靈機一動,誆說只要向漁船方向開一槍,他們一怕就會上岸。當時有共產黨幹部說不行開槍,但有一個矮矮的人說:「我開槍先打死一個,其他人就會乖乖上來」。
    結果他就開了一槍,船上的人警覺有異,馬上發出電報,金門的砲兵就百砲齊發往歐厝打,砲轟了有十多分鐘,真是砲彈如雨下,我們都趴在地上不敢動,我已經被抓到是跑不了,而船上的人就乘砲擊時逃走。
    我被抓去審問時,我說是偷渡過來的,他們卻說我是美蔣派來的間諜,「美蔣聯合」這是大陸的說法,我死也不承認自己是間諜。當時關在澳頭的一間民宅,隔天早上就送到馬巷,傍晚送到泉州公安署,約一星期後再送到福州公安廳,一路上都沒有被審問,是到福州公安廳約一星期後,才開始被刑求。
    記得當時我的編號是十三號,我還是堅稱是偷渡過來,他們說:「你是偷渡的,那你身上的五百元人民幣是哪來的?」我說是請漁民到香港換的,其實是國軍給我的。
我一直記得,當時在公安廳有一個打飯的是二十九號,他過去原是位解放軍人,因想投奔自由在海邊被抓到,他說:「你這種情形我能理解,你被問口供時,千萬不要承認任何事情,這樣罪才會比較輕。」其實在我們出發前,上級也是如此交代,就是被再嚴酷的刑求,也要抱不成功便成仁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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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任務是要在漳州及同安發展聯絡站,(當時接受訓練的時間很短,而且各自為政,海軍做海軍的情報,陸軍做陸軍的),當晚要不是船伕抽菸被抓到,我就有可能成功。
後來公安廳就不停地審問,當時還找來了也被抓的洪水保、洪清德(他們屬軍統局和安全局),問我認識他們嗎?我說不認識,他們說你同鄉的人你為什麼不認識,我說各做各的事沒有交集(洪清德後來被吸收做雙頭蛇,回來也被判刑)。
    經過一年後,我才被判刑十二年,說我是「頑固不化、不坦白,從嚴處理」。判刑後,我先到安溪接受勞改,做編織掃帚畚箕的工作,之後又轉移到德化,在陶瓷廠捏土做瓷器,後來我就裝起病號來,醫生也同是犯人,很是體諒我,就把我送到永安醫療大隊去,在那兒待了半年,我就與一個重犯叫黃鴻一起逃走,在荒山野嶺走了七天七夜,經過浦南到海定,才搭到船到廈門。
    到廈門想找親戚安身,結果過不到兩個小時,有兩個黑衣人到來,原來是親戚怕被連累,跑去思明南路向公安報警,我又被抓回去醫療大隊,就被吊起來重重的打,他們都是叫犯人打犯人,十幾個犯人圍上來打,說我逃跑害到其他人不自由,把氣都發在我的身上,犯人編有小組,連坐法會處分到組長和隊長,還有守門的警衛公安也受罰,後來一位安溪人的書記說:「打死也沒有用,等待上級指示處理」,這樣才停止挨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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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時永安氣候多霧,整個山區都種茶,醫療大隊較為自由,所以才有機會逃走,這次被抓回來,又被加刑十二年,總共是二十四年的刑期。
    後來聽說美蔣要反攻大陸,所有在沿海省份的犯人都被後遷,我被送到江西南昌的「西河勞改場」,是位於江中的一個小島,只有一條貢江大橋可出入,方便管理和控制。
當我服刑二十四年期滿,卻又說我是特務,思想改造還不完全,要繼續留場就業。那時留場就比較自由,領有公民證,工資一個月三十元人民幣,吃穿要自己負責,有次選舉我還去投了鄧小平一票。
    被關到二十八年時,宣佈說要回故鄉的可以登記,想回台灣或回金門都可以,我當時也登記要回烈嶼,經過三個月都沒消息,我就跑去問幹部,他們說:因為我沒被共產黨害死,如果放我回台灣,我反而會被美蔣害死,所以又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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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江西貢江中的「西河勞改場」小島,面積和烈嶼差不多大,甚至還要大一些,也都是紅土層,我們就挖紅土燒磚瓦,一年要上繳一百二十萬元,當時一百二十萬很多,剩下的還要養島裡面二千多個犯人,和二百多的家屬,就靠這點視需要開支。因為勞改場的監獄大隊長不認識字,我常幫他看公文,才能知道點內幕。
    直到鄧小平當政後,舉行類似特赦,所有被俘的國民黨人都可釋放出來,於是就從新登記,「有親依親,無親歸堂」,他們就叫我堂哥到江西把我領回,還發給三百元的安家費。
我共服刑二十八年後出監獄,在一九八四年來到福建溪尾,就從事以賣藥維生,那時我已經有公民證和身分證了,當賣藥流浪到了晉江時,又被公安部門抓去關了兩個多月,說我是利用賣藥走江湖,而在暗中宣傳美蔣的思想,經調查確實沒有此事,才放我出來,我還是繼續到處流浪去販賣一些中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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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來新加坡林再球到大陸請工人,去新加坡做建築,當時還要經過考試,我姪子他考到了,問我新加坡有沒有親人,我寫我兩個姊夫的姓名跟住址,剛好他們就住在建築工地附近,他找到其中一個姊夫叫做永明,可是永明卻說我已經死了,家裡已經安我的神主牌在祭拜,要我提出證明來,我就寄了一張照片,寫下親戚朋友和村裡鄉親的名字,還有一些以前發生過的事情寄給他,他看到信就相信是我沒錯,就將情形寫信告知金門家裡。
    接著就是家人去海軍查我的身分,開始海軍還要理不理的,檔案不給找,最後請金門立委黃武仁出面洽商,才找到有關我的舊檔案,而要申請回來的手續很繁雜,後來還是請新加坡李皆德幫忙,讓我先申請到新加坡,就在機場換機票,隔天就回到台灣。
    我在七十七年回到金門老家,當時我被派遣出發時,政府說我的軍階是少校,回來金門時卻說我只是少尉,為國效勞大半輩子,把青春歲月奉獻,結果只獲得點補償和今日的榮民就養,頤養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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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退時的軍隊       黑名單與白色恐怖    民防組織與軍勤任務